通过研究基础文本,同时也借鉴共享的司法和精神分析诊所,围绕当今犯罪主体的问题和正常主体的问题,提出了各种概念,这些概念处于 JA 引入的术语“所谓的普通精神病”的边界上。米勒在他的拉康主义取向中。
弗洛伊德关于犯罪普遍性的最普遍的论点是众所 荷兰电报数据 周知的,即“对于罪犯来说,这是一个他知道但又向你隐瞒的秘密...”,而拉康则从现实的角度来研究事物,这种做法贯穿了他从犯罪研究(艾梅案)到詹姆斯·乔伊斯案研究的所有教学。
写作路径(写作功能)是尝试把握说话的存在体必须面对的现实的可能路径之一,它为我们更新了 J. 拉康的论文《论偏执型精神病与人格的关系》和他的著作《精神分析在犯罪学中的功能的理论介绍》、《精神分析中的侵略行为》和《关于任何可能治疗精神病的初步问题》中已经存在的问题。